試飲杯是用於展場、門市與活動中「單次試飲/試吃盛裝」的小容量容器;選購時應以想讓客人喝幾口、現場人流與產品標示的適用條件為先。 若目的是讓客人快速體驗新品,可從 30ML 或 50ML 試倒;若需要較完整的小份品飲量,再比較 85ML 或 100ML。容量之外,還要一起確認杯材、杯口尺寸、單箱入數、供應商標示與現場補杯流程。
本文適用範圍: 本文處理現場試飲或小份食品試吃的容量與動線規劃,不處理醬料外送分裝、密封保存或一般外帶飲料杯選購。若需要醬料分裝建議,請閱讀醬料杯容量與分裝選型指南。
重點摘要
- 30ML 與 50ML 適合一口或小口試喝,對於人流快、品項多的活動,能讓每位客人的試飲量較一致。
- 85ML 與 100ML 適合需要較完整品飲量的現場試喝,但應用實際配方測試冰塊、泡沫、配料與杯口留白。
- 採購試飲杯時,不只比單價;應同時核對食品接觸用途、材質、適用條件、最小販售單位標示與單箱數量。[1] [2]
- 一次用飲料杯應納入活動減量設計,例如預估人流、控制單次試飲量與避免過度備料;是否適用特定限制,仍須依主辦者、營業型態、場地與當期規定確認。[3]
先用「試喝目的」決定試飲杯容量
選試飲杯最有效的方法,是先為每個試喝攤位寫下一句使用目的。若目的是讓客人快速判斷新品風味,容量應以一口至兩口為主;若目的是讓客人有較完整的品飲時間,才需要較大的杯型。這個順序比從「哪一款看起來最便宜」開始更能避免倒太滿、一直補杯,或客人喝不完造成的耗損。
| 試喝場景 | 優先容量 | 為什麼適合 | 現場測試重點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新品快試喝、小份食品試吃 | 約 30ML | 份量短,適合一口辨識產品特色 | 倒入量、攤位補杯速度、杯子是否好拿 |
| 需要兩到三口品飲量的活動 | 約 50ML | 能保留較完整的小份體驗 | 泡沫、配料、攪拌後的實際液面 |
| 需要比較香氣與口感的試喝 | 約 85ML | 可增加停留與品飲時間 | 杯口、手感、動線是否需要托盤 |
| 小份品飲或搭配小點的試吃活動 | 約 100ML | 能容納較完整的小份量 | 配料、杯蓋需求與現場移動時間 |
使用條件提醒: 本文列出的容量是活動規劃建議,不是對特定飲品或配方的材質適用宣稱。熱飲、酸性、含油、含酒精或其他特殊配方,應先取得供應商書面規格並依產品標示確認;未確認前,不應以本文作為適用依據。
30ML 試飲杯:人流快、品項多時的起點
30ML 試飲杯適合需要快速分流的新品推廣、展場或門市快閃活動,前提是實際試喝內容符合產品標示與供應商確認的使用條件。 御食國際的 30ML 航空杯試飲杯 型號為 PL-CU-005,商品頁標示材質為 PS,容量約 30ML,杯口約 4.4 公分、高約 4.05 公分,單箱 2,500 入。這類小容量可把每次試喝的倒入量制度化,特別適合需要讓客人依序體驗多個品項的攤位。

實務上,30ML 不代表每杯必須倒滿。先以符合標示條件的實際內容物試倒,保留適合步行與遞杯的杯口空間;若內容物有泡沫、配料或冰塊,請把「可飲用量」與「杯子總容量」分開規劃。這是包材與出餐流程的搭配問題,不宜只憑容量名稱推定。
50ML、85ML 與 100ML:讓客人有更完整的品飲量
當試喝的目標是讓客人比較產品的風味、甜度、溫度或口感,50ML 到 100ML 的杯型可提供較完整的小份體驗;具體使用仍以供應商標示的溫度與配方適用條件為準。 杯型越大,能提供的品飲時間越長,但飲品備料與回收量也會增加;因此應先用預計的單次倒入量、每日人流與產品成本完成小規模試算。
| 商品規格 | 商品頁標示材質/容量 | 外觀尺寸(約) | 單箱入數 | 適合先測試的活動需求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50ML 航空杯試飲杯 | PS/50ML | 上口 4.7cm × 高 5.1cm | 2,500 入 | 需要兩到三口小份體驗 |
| 85ML 航空杯直筒杯 | PS/85ML | 上口 5.5cm × 高 5.6cm | 900 入 | 需要比較風味或口感的新品品飲 |
| 100ML 航空杯直筒杯 | PS/100ML | 上口 5.5cm × 高 6.5cm | 900 入 | 小份品飲或搭配小點的試吃活動 |
規格查核: 上表依各商品頁於 2026-10-16 顯示的資訊整理。實際採購請以最小販售單位標示、供應商報價、可提供的適用條件及最新商品頁為準。

選 50ML 與 85ML 時,建議先測三件事。第一,倒入後的液面是否留有足夠空間,避免遞交時濺出;第二,若內容物含冰塊、泡沫或配料,實際可喝到的液量是否符合活動目的;第三,顧客拿杯、飲用與丟棄的動線是否會和收銀、取餐或排隊動線重疊。這些細節會影響活動順暢度,也會影響客人對產品的第一印象。

食品接觸與標示:採購時要核對什麼?
試飲杯應依產品標示與實際使用條件選擇,不應把材質名稱當成所有飲品都適用的保證。 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》規定,食品器具、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、異臭、異味、污染、發霉、異物或纖維剝落,且須符合一般與塑膠材質等試驗標準。[1] 食品藥物管理署的標示規定則指出,食品器具、容器或包裝應標示「供食品接觸用」或等同文字;食品接觸面含塑膠者,應標示重複使用或一次使用等資訊。[2]
因此,採購前可向供應端核對:
- 食品接觸用途與材質資訊:確認實際取得產品上的標示與規格,而不是只看商品名稱。
- 內容物溫度與配方:熱飲、酸性、含油或含酒精配方可能有不同使用條件;以供應商書面規格、產品標示與實際試裝為準。
- 杯口、杯蓋與配件:若活動需要預先分裝、移動或外帶,杯口與配件匹配度會直接影響灑漏風險;商品頁未提供相容配件規格時,應先詢問供應商。
- 最小販售單位與備貨量:30ML、50ML 試飲杯的商品資訊為每箱 2,500 入,85ML、100ML 為每箱 900 入;應以人流、試喝輪次與備用率規劃採購。
- 外觀與衛生檢查:使用前確認杯緣、堆疊、清潔與保存狀態;有破損、異味或污染疑慮時不應使用。[1]
試飲活動的五步驟:從試倒到補杯都先排演
在正式活動前做一次小型試裝,比事後多買一箱或臨時換杯更有效。 以下流程可用於門市新品、食品展、百貨快閃、餐飲開幕與企業試吃活動:
- 確定試喝目的與規格候選:用一口、兩三口或小份品飲的目標,先選定 30ML、50ML、85ML 或 100ML 的候選杯型。
- 按真實內容物試倒:依供應商標示的適用條件,將預計提供的內容物、冰塊、泡沫或配料加入,確認視覺份量與可飲用量。
- 走一次現場動線:從倒入、遞杯、顧客飲用到回收,測試擁擠時是否容易灑出或堵塞。
- 核算每一輪的用量:以「預估試喝人數 × 每人杯數 × 備用率」計算,而不是直接照最大人流備滿。
- 記錄回饋再定案:記下客人最常問的容量、溫度與攜帶問題;下一次活動可把這些問題直接放進攤位說明或產品頁 FAQ。
減量設計不是少給,而是給得剛好
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浪費,關鍵是讓試飲量和試喝目的相符。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源頭減量平台說明,台灣自 2018 年起分階段推動多項一次性用品的減量或使用限制,範圍包含一次用飲料杯;平台列示一次用飲料杯相較 2020 年每年約減量 4.6 億個的成果。[3] 對單一品牌活動而言,最直接可執行的做法是預先測量一次可傳達產品特色的最低份量、只在需要完整品飲時升級容量,並依人流節奏補貨。
這不是要店家犧牲顧客體驗。30ML 的新品快試喝、50ML 的常態小份試喝和 85ML/100ML 的完整小份品飲各有用途;清楚告訴客人「這是為了體驗哪個特色設計的份量」,通常比隨意倒滿更專業。個別試飲活動是否適用特定限制,仍須依活動主辦者、營業型態、場地與當期規定確認。[3]
試飲杯常見問題
試飲杯用 30ML 還是 50ML 比較好?
若目標是讓客人快速判斷新品,或活動需要連續提供多款試喝,先從 30ML 開始測試。若需要讓客人喝兩到三口、比較產品的甜度或香氣,50ML 通常更合適。兩者都應以符合產品標示條件的實際內容物、泡沫、冰塊與動線試倒後再決定。
85ML 或 100ML 試飲杯適合什麼情況?
85ML、100ML 適合需要較完整小份品飲體驗或搭配小點的活動。容量升級前,先確認每杯實際倒入量、內容物成本、杯口留白與顧客是否需要邊走邊喝;並向供應商確認特定配方、溫度與配件是否符合商品標示的適用條件。
試飲杯的材質需要注意什麼?
先看產品標示是否為食品接觸用途、材質、一次或重複使用與使用注意事項;再依內容物的溫度、酸性、油脂或配方條件選擇。食品容器和包裝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,實際適用仍應以產品標示、供應商書面規格與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。[1] [2]
展場一次要準備多少個試飲杯?
可以用「預估試喝人數 × 每人預計杯數 × 備用率」先算出基本用量,再依活動是否有多品項、尖峰時段與是否提供續杯調整。30ML 和 50ML 商品資訊均為每箱 2,500 入;85ML、100ML均為每箱 900 入。規劃時要同時考慮單箱數量與現場存放空間。
試飲活動如何兼顧減量與體驗?
先讓容量符合體驗目的:一口辨識選小杯,完整小份品飲才升級容量;並用實際人流、每輪試喝量與補貨頻率來備貨。一次用飲料杯減量政策與相關資訊,可參考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源頭減量平台;各場域的具體適用規定則需另行確認。[3]
結論:用真實內容物做一次試倒,再決定容量
試飲杯的最佳容量,取決於客人需要幾口才能理解產品,而不是單看毫升數。先以 30ML、50ML、85ML、100ML 建立候選規格,再把實際內容物、杯口留白、現場動線、備貨與回收一起走過一次;這能讓採購更貼近活動需求,也能讓客人獲得一致的試喝體驗。
若正在建立完整的餐飲外帶包材組合,可搭配閱讀 餐飲外帶包材採購清單,將試飲杯、飲料杯、餐盒、提袋與餐具納入同一套試裝流程;也可直接比較 30ML 試飲杯、50ML 試飲杯、85ML 直筒杯 與 100ML 直筒杯 的規格。
資訊查核
本文由 御食國際包材內容編輯部 編審。商品規格查核:御食國際商品頁;食品容器與標示資訊查核: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。商品與法規資料查核日期為 2026-10-16;實際使用與採購應以最小販售單位標示、供應商書面規格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參考資料
[1]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: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,查閱日期:2026-10-16。
[2]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:Regulations on the Labeling of Food Utensils, Food Containers, or Packaging,更新日期:2017-07-01,查閱日期:2026-10-16。
[3]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:Source Reduction Action Network,頁面更新日期:2026-10-14,查閱日期:2026-10-16。